多项奖励政策加码 鼓楼打造“新零售之都”

继去年推出的十二项创新举措后,近期鼓楼又出台多项奖励政策,助推商贸业发展,打造“新零售之都”。

一是鼓励商贸龙头企业做大做强。对行业龙头企业予以奖励。对当年实现税收区级留成部分500万元以上(含500万元)的商贸龙头企业,按其当年度实现税收区级留成增量部分的5%对企业进行奖励。

二是推动实体零售转型升级。对传统商贸企业通过转型升级提升销售业绩予以奖励。按当年缴纳税收区级留成同比上年增量部分的50%给予奖励。对新零售商贸企业予以奖励。第一年按当年缴纳税收区级留成的50%给予奖励;第二年按当年缴纳税收区级留成的30%给予奖励;第三年按当年缴纳税收区级留成的20%给予奖励。对商贸个体户变更为公司法人予以奖励。2017年1月1日后从个体户变更为公司法人的,自变更之日起根据其当年税收区级留成部分较上年的增量按一定比例予以奖励,前三年度奖励比例为80%,第四年度、第五年度奖励比例为50%,每年最高奖励50万元。

三是推动商贸企业品牌化发展。属国际一线排名前五的品牌,给予引进费用补贴为100万元;属其他国际一线的品牌,给予引进费用补贴为50万元;属国内行业排名第一的品牌,给予引进费用补贴为30万元。分三年兑现,兑现比例分别为60%、20%、20%。(福建省财政厅)

2018-04-03 09:36:00         来源:海峡风     编辑:bj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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