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台商投资区财政“三支持”推进养老事业发展

一是支持基础养老。建立80周岁以上老年人高龄津贴制度,给予低保老年人每人每月100元高龄津贴;为80周岁以上老年人购买意外伤害保险,每人每年至少投保30元;给予百岁以上老年人每人每月800元固定生活补贴;自2018年起,给予低保对象、计划生育特殊家庭中的完全失能老年人每人每月300元护理补贴。

  二是支持社区养老。投入650万元,建设区综合社会福利中心,新建10个以上农村居家养老服务站(农村幸福院);扶持农村居家养老服务站(农村幸福院)示范点,被列为市级、区级财政扶持项目的示范点分别给予20万元、5万元补助;扶持10个已建成并有效运行且条件较好的农村居家养老服务站(农村幸福院),每个点发放运行补贴1.5万元。

  三是支持信息化养老。以近7000名“特困供养人员、低保对象、建档立卡的贫困人中、重点优抚对象、计划生育特殊家庭成员、重度残疾人”中的老年人和80周岁以上老年人“6+1”为基数,按照每人每月不低于20元的标准,引进居家养老专业服务化组织,提供居家养老基础信息服务;继续选取其中符合条件的500名特困失能老人提供居家养老实体援助服务。  

2018-05-09 09:10:27         来源:海峡风     编辑:bj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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