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岩市全面开展为期3个月的安全生产大检查

龙岩市5月10日8月15日,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为期3个月左右的安全生产大检查。具体确定全面自查、行业检查、政府督查三个阶段推进。重点检查全市各类生产经营和建设单位,重点对建筑施工、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金属冶炼、道路交通、水上交通、铁路、民爆器材、消防、特种设备、渔业船舶、水利、电力、油气管道、燃气管线、燃气、旅游、粉尘涉爆、涉氨制冷、有限空间作业、水电油气煤等重要基础设施、人员密集场所等重点行业领域进行检查。结合汛期、夏季高温安全生产特点,严格安全生产措施。

全面自查阶段一是要求围绕安全责任、监管执法、制度措施、专项治理等方面开展政府层面自查自改制定问题隐患整改责任清单。二是要求各生产经营和建设单位全面开展事故隐患排查和安全风险辨识,认真检查事故易发的重点场所、要害部位、关键环节,排查出的事故隐患和安全风险要做到100%制表列出清单,100%建立台账,100%制订管控措施和整改方案,100%落实事故隐患整改责任、措施、资金、时限、预案“五到位”。行业检查阶段,要求市直相关部门要主动与省直部门对接,细化制定检查表,对本行业领域的生产经营和建设单位抽查不低于10%,对辖区内县级部门督查全覆盖;县级相关部门要对辖区内的各类生产经营和建设单位做到督促检查全覆盖。安全检查实行闭环管理,发现重大事故隐患应提请政府挂牌督办;对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要落实“四个一律”“五个一批”要求,严厉打击、及时查处,倒逼生产经营单位有效落实主体责任。政府督查阶段,要求县乡政府要对辖区内的各类生产经营和建设单位开展全覆盖的督促检查。市政府安办结合2018年上半年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制督查对各级各部门各单位大检查开展情况进行督查。

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执法专项行动,强化监管执法,对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到位、管理不严格的生产经营和建设单位,严格“四个一律”安全措施。重点对2017年各类督导督查检查发现事故隐患未“清零”,以及自查自纠未发现问题或未上报自查自纠情况的企业,开展严格的执法检查。通过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集中整治一批安全生产领域事故隐患,打击一批表现突出的非法违法行为,整顿一批严重违规违章企业,关闭取缔一批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单位,督促生产经营单位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全面排查事故隐患和安全风险,切实堵塞安全监管漏洞,消除安全盲区和死角,有效防范和遏制各类事故发生,确保龙岩全市安全生产形势安全稳定。(龙岩市安监局 王才秀

2018-05-15 11:38:21         来源:海峡风     编辑:bj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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