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租车: 打表计费 接受乘客监督 违反规定处罚

  5月14日,市运输管理所联合市交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先后到闽运、嘉乐、盛弘等三家出租车公司,参与配合各公司给出租车张贴“打表计费,乘客监督”字样(见下图)。三家公司共213辆出租车全数被贴上该字样。

 

据悉,从5月20日开始,市交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将采取不定点、不定时的方法对营运过程中的出租车进行检查,对查处到的营运期间不使用计价器,或者不按照计价器显示金额收费的驾驶员:第一次被查处到的,通报给出租车公司,由公司进行经济处罚;二次及以上的,市交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直接按照《福建省道路运输条例》进行行政处罚。  作者:洪悦 张娟新

 

2018-05-17 15:20:35         来源:海峡风     编辑:bj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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