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安市从五个方面促进学前教育发展

近年来,南安市不断加大经费投入,补齐学前教育短板,促进学前教育事业发展。

一是提高生均公用经费。不断加大财政投入,逐步提高公办幼儿园生均公用经费。从2014年起,对公办幼儿园按每生每年55元的标准补助生均公用经费;从2018年起,对包括小学附属园在内的公办幼儿园按每生每年200元的标准补助生均公用经费。

二是完善学前教育经费投入机制。落实政府发展学前教育的主体责任和学前教育生均公用经费拨款制度,完善公共财政投入和家庭合理分担的学前教育成本共担机制,增强公办幼儿园运行保障能力。保教费、捐赠收入等全额上缴财政专户,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并根据幼儿园申请,及时、全额拨付幼儿园使用。根据经济发展状况、办园成本和家庭经济承受能力,配合发改、物价等有关部门及时对公办幼儿园的保教费收费标准进行论证、调整。        

三是推进公办幼儿园建设。安排专项资金支持市中心城区公办幼儿园在内的教育资源整合提升项目建设,促进解决中心城区教育资源不足和“大班额”等问题,推动做大做强中心城区优质教育;除积极争取上级补助资金外,按照每个班补助15万元等标准,安排本级配套资金支持水头中心幼儿园、洪濑西林幼儿园等18所公办幼儿园建设,扩大我市普惠性学前教育资源供给。

四是扶持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发展。对全市普惠性民办幼儿园按以下标准补助:合格园50元/年.生、县级示范园100元/年.生、市级示范园150元/年.生、省级示范园200元/年.生。通过向有资质的民办幼儿园购买学前教育服务的方式,引导和支持民办园提供普惠性服务,扩大公益性学前教育资源,确保到2020年全市普惠性幼儿园覆盖率达85%以上的整体目标。

五是健全学前教育资助体系。实施以政府助学金为主导、幼儿园资助和社会资助为补充的学前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幼儿资助政策,对公办幼儿园及取得办园许可证的民办幼儿园家庭经济困难幼儿予以政府助学金资助,资助标准为:孤儿或残疾幼儿、低保家庭幼儿、烈士子女或优抚家庭子女每生每年2000元,其它家庭经济困难幼儿每生每年1000元,确保家庭经济困难幼儿能够顺利入学和完成学业。  http://www.fjcz.gov.cn/web/czt/article.do?noticeId=73d19e9f85eb49dfabd4ddf59ba02483

2018-05-18 11:02:10         来源:海峡风     编辑:bj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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