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流县自2000年开始实施禁渔期制度,每年4月1日至5月31日为禁渔期。县畜牧兽医水产局制定了具体的实施方案,做到“四早三严”即“早宣传、早部署、早行动、早落实”和“严管理、严检查、严执法”。
今年禁渔期间,共出动护渔宣传车15车次,发放宣传单1000余份,张贴标语200幅,固定横幅标语4条;出动巡逻执法车20辆次,检查船只200艘次,立案查处案件4起,查获违规捕捞船4条、电鱼机4台,没收违法捕捞渔获物30余公斤。 作者: 清流县畜牧兽医水产局 李春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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