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德实施正向激励促进创先争优赶超氛围形成

一是对在绩效管理工作中评为优秀等次并且重点工作、财政增收良好的县(市、区),给予100万元绩效奖励。

二是对在党政领导综治(平安建设)领导责任书考评中位列前三的县(市、区)分别给予奖励30 万元、20 万元和10 万元。

三是对抓项目投资成绩突出,在一、二、三季度及全年考评结果位居全市前三名的县(市、区)分别给予20万元、40万元前期工作经费奖励;对一、二、三季度及全年新开工项目和实际完成投资额增幅进入全省前十名的县(市、区)分别给予10万元、20万元奖励。

四是将农村公路工作纳入市对县、县对乡镇的政府年度绩效考核,并建立考核奖惩机制,对每个省级示范县各给予500 万元的一次性项目激励。

五是对利用外资工作成效突出、完成市下达年度实际利用外资目标任务的县(市、区)分别给予15万元、20万元奖励。

2018-06-27 10:04:04         来源:海峡风     编辑:bj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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