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官方微博消息,7月18日,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宣判中共甘肃省委原常委、省人民政府原副省长虞海燕受贿案,对被告人虞海燕以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六百万元;对虞海燕受贿所得财物及其孳息,予以追缴,上缴国库。(人民网2018年7月18日)
新时代,如何为官?“新担当新作为”,党给领导干部提出了新的要求,远离贪婪,远离腐败,踏实干事,诚实做官,人民群众定会拥戴有佳;然而,虞海燕过去为官不思奋进,利用手中小小的权利,而谋取利益去贪婪“苍头”这样的人,领到“有期徒刑十五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六百万元”,这是咎由自取的结果。
腐败是忧乱党领导的天敌,腐败是扰乱社会秩序的畔脚石,腐败是击溃官员的罪魁祸首,腐败是断送官员前程及其家庭的毒药;因此,要创清风气正的政治生态,只有不遗余力的坚持反腐败,如何让官员不敢腐,不能腐而远离腐败呢?一靠党的“铁纪”加以约束,以《准则》和《条例》为镜子,随时随地检点自己的行为,是否与《准则》和《条例》有相向违背的地方?二靠官员的自觉抵制,官员只有远离“红包”,远离“小礼”,远离“贿赂”,远离“人情”,还要关好“后门”,方能腰板硬;三靠 “审计机关”、“ 纪委机关”、“ 检察院”、 “公安厅”的紧密配合,发现蛛丝马迹,必须一查到底,不管涉及什么人或什么事,都必须将腐败分子予以揪出而给予严惩;只有这样,腐败分子才没有立足之地;只有这样,清风气正的政治生态才能形成。
为官守清廉,群众必敬仰。党给和人民给的权利,是用于为党分忧,为人民谋幸福的,不论权力大小,还是职位高低,为官者都得把握这个“度”,“全面从严治党”绝不容许为官者有私心,不管是“大老虎”,还是“小老虎”、甚至是“暗藏”的“老虎””,都难以逃脱法律的制裁,为官者只有严守纪律,忠心为党,尽心为民,才有出路。
“新担当新作为”的号令已经吹响,举国上下的领导干部都在以实际行动争做“新担当新作为”的典范,愿“虞海燕受贿案”的宣判能敲响警钟,宁做清廉官,不做糊涂者。 (文/李安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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