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靠港船舶使用岸电2017-2018年度奖励资金申请工作启动

 为进一步推动港口节能减排和绿色港口建设,近日,厦门港口局制定发布《厦门市靠港船舶使用岸电2017-2018年度奖励资金申请指南》,正式启动2017-2018年度奖励资金申请工作。

  按照指南,厦门市靠港船舶使用岸电2017-2018年度奖励资金分为港口岸电设施建设奖励、船舶受电设备改造奖励以及岸电供电服务奖励等三类,分别于201893日至30日、201963日至28日分两批次集中受理申报,符合以下条件的港口、航运企业可以申请:

  港口岸电设施建设方面,注册在厦门市且港口经营许可证在有效期内的港口企业,港口岸电建设(改造)项目须经市发改委报备、批复,须提交项目竣工验收报告并通过厦门港口局核验,并与厦门港口局签订岸电使用承诺书。

  船舶受电设备改造方面,需注册在厦门市的航运企业,且注册船籍港为厦门港的船舶,船舶受电设备改造项目须提交项目竣工验收报告,并通过厦门港口局核验。

  岸电供电服务方面,注册在厦门市且港口经营许可证在有效期内的港口企业,签署年度岸电推广承诺书并为原本辅机使用重油的靠泊船舶提供岸电服务。

  据了解,截至目前,厦门港累计完成9套集装箱(散杂货)岸电设施建设,覆盖16个港口泊位,已累计连船49次,供电1430小时、108万度,替代柴油量198吨,减少二氧化碳排放量642.7吨。(省港航局 、厦门港口局)

2018-08-30 09:05:10         来源:海峡风     编辑:bj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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