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加强绩效考核 强化文物安全工作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广西文物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文物工作的指导意见》的重要举措,今年5月,广西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文物安全工作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将文物安全工作纳入自治区各级政府年度绩效考核,进一步强化地方政府的主体责任,降低文物违法案件和文物安全事故风险。日前,广西壮族自治区绩效考评领导小组办公室正式将文物安全工作纳入2018年度设区市绩效考评指标体系,全区各市、县也将文物安全工作纳入年终绩效考评体系。2018年考核指标主要针对文物违法案件和文物安全事故两项内容进行考核,对少报、漏报、瞒报的考核内容情况重点扣分,对广西壮族自治区范围内的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被盗、被破坏、发生火灾或国有文物收藏单位发生文物被盗的情况实行一票否决。

  一是层层签订文物安全责任书。按照《实施意见》要求,广西各级政府履行文物安全属地管理主体责任,将文物安全工作纳入年度绩效考核,纳入社会治安综合管理和平安建设范畴,纳入文明城市考核评价体系,将文物安全工作经费纳入年度本级财政预算。从2018年起,广西各级政府间、各级政府与文物行政部门间、文物行政部门与文博单位间层层签订文物安全责任书,逐级落实文物安全责任;未落实文物安全监管责任的田野文物,由县级人民政府落实具体措施加强监管。每年组织对市、县两级政府文物安全工作落实情况开展督察,挂牌督办重大文物安全隐患、事故和违法案件。对不依法履行职责、决策失误、失职渎职等,导致文物遭受破坏、失盗、失火并造成损失的,依法依纪追究责任;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目前,自治区文化厅直属文保单位、各设区市文化行政管理部门负责人已全部向自治区文化厅党组递交《2018年度广西壮族自治区文物安全目标责任书》。各级政府间的责任书也正在陆续签订并递交中。

  二是将文物保护纳入城乡规划。按照《实施意见》,到2020年,广西将全面落实全区各级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范围的划定、公布工作,树立保护标志碑(牌)、说明简介碑(牌)、保护范围四至界桩,并按照文物保护优先原则和“多规合一”要求,将文物保护作为强制性内容纳入城乡规划。全区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文物行政部门有计划地组织编制各级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规划,尤其是自治区级以上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规划。全区各级人民政府要每年对本行政区域文物安全状况开展一次检查评估,为文物安全管理工作提供科学依据。2018年上半年,广西文物局已委托宁明县文物管理所组织有关单位编制“世界文化遗产监测预警及文物安全监管平台设计方案”,并组织专家对监管平台设计方案进行了评审,方案已原则性通过。近日,广西文物局开始筹集平台建设资金,该平台正式搭建后,广西将实现自治区、市、县三级远程监管、消防物联网监控和文物安全监管人员智能巡检。

  三是加强行政执法,鼓励社会监督。按照《实施意见》,广西将盗掘古文化遗址、盗窃田野文物和古建筑构件、盗捞水下文物等犯罪行为作为重点类别予以严厉打击;严厉查处未批先建、破坏损毁文物本体和环境、影响文物历史风貌等法人违法行为;每年向社会集中曝光一批重大典型案例,约谈一批严重违法、社会影响极其恶劣的案件发生地政府负责人。广西文物部门设立了文物安全监督举报电话,鼓励社会公众提供文物违法犯罪线索,畅通社会监督渠道;鼓励传统媒体、新兴媒体和自媒体主动参与文物安全监督,曝光文物的危重险安全状况;实行文物安全直接责任人公告公示制度,鼓励接受社会监督。在加强网络监控的基础上,广西各市、县文物部门将继续扩大实施兼职文物保护员聘任制度,鼓励有文物分布的乡镇(街道)发挥综合文化站的作用,进一步明确文物安全工作负责人,聘请文物保护员并明确岗位职责。来源:广西壮族自治区文化厅 

2018-09-21 10:09:28         来源:海峡风     编辑:bj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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