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州开展批而未供和闲置土地处置专项行动

8月31日,漳州市政府办公室印发《漳州市批而未供和闲置土地处置专项行动实施方案》,要求今年各县(市、区)、开发区(投资区、高新区)对2015年之前的批而未供土地处置面积总共须达到8000亩以上,完成中央巡视发现的65宗3655.2亩闲置土地的处置任务。

《方案》要求,核实2015年前获批准的批次用地和单独选址建设用地征地和供地情况,全面查清未供土地的位置、分布、面积、规划用途、未供原因等;在摸清底数的基础上,拟定处置方案。对照闲置土地项目清单,逐宗调查分析,按照依法依规、区别情况、分类处置和节约集约用地的原则,开展闲置土地处置工作,确保按时完成处置工作。

《方案》明确,建立批而未供和闲置土地台账,对尚未完成处置的闲置土地,按照《闲置土地处置办法》等有关规定,抓紧调查取证和分类处置,实行宗地销号管理,处置一宗、销号一宗,确保处置到位;对批而未供土地,逐一上图建库,并通过土地市场动态监测监管系统,实行批次销号管理。

《方案》明确,建立通报制度,对各地工作进展情况定期进行通报。市政府将批而未供土地和闲置土地处置完成情况与新增建设用地指标分配相挂钩,对年底前批而未供和闲置土地面积较大的地方,相应核减下一年度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对处置工作不力,处置进度缓慢的个别地方,将给予暂停经营性用地出让方案审批。【海峡资源报 蔡亚群 贾峰】

2018-09-26 09:28:28         来源:海峡风     编辑:bj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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