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江确定10月底前全面完成闲置土地处置任务

 晋江市政府办公室近日印发《晋江市批而未供和闲置土地清理工作方案》,确定在今年10月31日前全面完成闲置土地处置任务,在12月31日前至少完成清理批而未供土地面积60%以上。
  《方案》明确,对晋江市国土资源局下发的批而未供土地项目清单逐一核实、分类处置。对短期内不再实施征迁且符合相关条件的用地,经批准后,可将用地批文整体或部分地块作撤销处理。对尚未完成“两公告一登记”的用地,尽快完成“两公告一登记”有关材料的签章工作。对尚未完成征迁的用地,尽快完成净地工作,并督促用地申请单位办理供地。对未供先用或已实施征迁并确定项目的用地,各镇(街)政府(办事处)、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出口加工区管理局应督促用地单位及时办理供地手续。对正在对接的招商项目,招商主体单位要引导其优先使用批而未供土地,力促项目尽快落地。对规划为公建项目(城市公共道路、公共设施、电力设施、文化教育、卫生、公益事业等)的用地,各镇(街)政府(办事处)、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出口加工区管理局要抓紧明确供地主体,及时办理供地。
  《方案》要求,严格按照泉州市国土资源局下发的闲置土地专项整治责任清单,强化责任落实,依法依规妥善处置闲置土地。国土资源部门负责全力配合做好收储价格测算、收回手续办理等事宜。拟采取开工或重新约定开竣工期限的,规划、住建、人防、消防、国土等部门要简化审批手续,实行容缺后补。拟采取置换的,所属镇(街)政府(办事处)、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出口加工区管理局负责置换土地的确定及具体置换协议的拟订及签订,拟置换的土地必须是已具备出让条件的地块,并且与原出让宗地价值相当、用途相同;规划、国土、发改、环保等部门配合办理置换土地相关手续。【海峡资源报 齐培松 蔡天文】

2018-09-26 09:31:47         来源:海峡风     编辑:bj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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