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明部署开展矿山专项整治

三明市政府办公室近日印发《2018年三明市矿山专项整治行动方案》,全面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

《行动方案》明确,一是重点查处无证或持过期失效许可证进行勘查开采、持勘查许可证采矿、开采矿种与采矿许可证不符、停产整顿期间擅自采矿、已关闭矿山“死灰复燃”等违法违规行为。二是以煤炭资源开发为重点,对所有矿山企业开采活动进行全面清查,严肃查处超越批准矿区范围采矿等违法违规行为。三是根据市域工业产业布局、生态工贸区建设、新型城镇化发展方向、基础设施建设规划和交通条件等因素,以及环保、林业等要求,对普通建筑类石料矿采取分类管理。四是对2015年以来矿业权转让情况进行全面清查,严肃查处非法转让探矿权、采矿权等违法违规行为。五是对建立矿山环境治理和生态恢复责任机制情况进行检查,坚决关闭在各类保护区和禁采区内进行开采的矿山企业。六是对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关于矿业权审批权限、出让方式等规定的执行情况进行全面检查,认真清理不符合规定的规范性文件,坚决纠正违反法定权限和审批程序审批登记矿业权等违法违规行为。

《行动方案》强调,对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非法违法采矿行为,要坚决采取有力措施,依法严厉查处。对采取暴力抗拒执法等不法行为的,公安部门要依法予以打击;对党员、干部及其他国家公职人员入股参与非法违法经营活动或者为其充当“保护伞”的,移送各级监察机关依纪依规处理。【海峡资源报 齐培松】

2018-09-26 09:32:04         来源:海峡风     编辑:bj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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