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出台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实施意见,绿色交通大有可为

  近日,省委、省政府正式出台《关于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实施意见》,其中明确要大力发展绿色公共交通,到2020年,全省城市公交更新为新能源汽车和清洁能源汽车,全省城市巡游出租车、网约出租车等城市出租车电动化率高于全国平均水平。

  《实施意见》要求积极发展城市步行和自行车交通,鼓励绿色出行,构建城市慢行交通系统。

  《实施意见》部署打好柴油货车污染治理攻坚战。以开展柴油货车超标排放专项整治为抓手,统筹开展油、路、车治理和机动车船污染防治。加大生产、流通等领域油品质量抽查检测力度,严厉打击生产、销售和使用非标车(船)用燃料行为,彻底清除黑加油站点,严把油品质量关。201911日起,全省供应符合国六标准的车用汽油和车用柴油。尽快实现车用柴油、普通柴油和部分船舶用油标准并轨。内河和江海直达船舶必须使用硫含量不大于10毫克/千克的柴油。

  推进钢铁、电力、电解铝、焦化等重点工业企业和工业园区货物由公路运输转向铁路运输,逐步提高福州港可门作业区、厦门港、湄洲湾港东吴港区等大宗散货铁路运输占比份额。加快福州港、厦门港、泉州港、湄洲湾港等疏港铁路建设,提高沿海港口集装箱铁路集疏港比例。

  鼓励清洁能源车辆、船舶的推广使用,加快淘汰老旧车、老旧船舶。全力推进全省港区的岸电工程建设,新建大中型泊位须同步建设岸电设施,已有远洋集装箱船舶泊位应逐步开展岸电设施改造,引导靠港船舶优先使用岸电,主要港口和排放控制区内港口靠港船舶率先使用岸电。运输有机液体等相关物品的车船应设置油气回收接口。(省运管局)

2018-10-10 09:40:23         来源:海峡风     编辑:bj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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