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建防控新增“两违”联动工作机制

 近日,福建省泉州市政府办公室发布《关于中心市区防控新增“两违”的实施意见》,明确建立政府和部门信息共享、协作查处、协调督促等部门联动工作机制,及时、有效制止和查处新增“两违”行为。
  在信息共享机制方面,泉州市规定,国土、城市管理行政执法、交通、水利、林业、海洋渔业等执法部门与规划、住建、消防等审批部门应当健全完善“两违”处置信息和相关行政许可审批信息,建立审批信息共享机制和信息通报、案件移送、协助调查制度。
  在协作查处机制方面,泉州市建立查处“两违”执法联动、管控联动。国土等各执法部门在对“两违”下达《停止建设通知书》《限期拆除通知书》时,应函告住建、公安、消防等审批部门和供电、供水等单位,对“两违”停止办理相关手续和提供相关服务。
  在协调督促机制方面,泉州市建立联席会议和效能督查制度。联席会议由市“两违”综合治理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组织,原则上每季度召开一次会议,部署查处“两违”任务,通报工作进展,协调解决联动配合中的重要问题,并提出工作建议和措施。
  泉州市明确,对市(区)相关部门在查处“两违”工作中敷衍塞责、推诿扯皮、无正当理由不按要求落实联动机制的,提交同级政府给予效能问责处理。【来源:中国自然资源报 作者:齐培松 涂晓扬】

2018-10-18 17:36:06         来源:海峡风     编辑:bj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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