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全面开展检查。重点检查食盐批发经营部、超市、餐饮店、校园食堂等的食盐经营主体资格、进货查验情况,以及第三方食盐仓储与运输经营者落实食盐安全主体责任情况。共出动执法人员46人次,排查55户次,现场行政指导21户次。
二是加强部门联动。多次与盐务局盐政直属大队开展联合检查,严查无证从事食盐批发业务、销售不合格碘盐、不按规定渠道购盐等违法违规行为。
三是提高业务素质。通过集中学习、自学等方式,提高一线执法人员对《食盐专营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掌握能力和运用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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