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10月是福建省第二十八届保护野生动物宣传月。连日来,厦门市海洋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持续加强野生动物保护执法检查,积极开展宣传月活动。截至10月23日,共救助并放生国家二级保护动物绿海龟1只、中国鲎11只,收缴鹦鹉螺1只、冠螺1只、虎斑宝贝及制品156个。
10月22日下午,支队四大队执法人员先后到翔安大嶝5家餐饮店开展水生野生动物保护宣传和执法检查,现场发放宣传材料20份,签订承诺书5份;10月23日7时许,支队接群众举报,处置警情1起,救助放生中国鲎4只;10月23日上午,支队一、二大队执法人员分别来到同安区、海沧区等5家水产公司、酒店、大排档开展执法检查,现场发放宣传材料18份,签订承诺书5份,暂未发现违法行为。
据悉,本届保护野生动物宣传月的主题是“关爱水生野生动物 携手共建和谐家园”,执法重点是加强对表演展览场馆、酒店餐饮行业、商铺等驯养繁殖、经营利用场所进行执法检查监管,主要查有关证件是否齐全合法、经营种类是否超范围等。 作者: 厦门市海洋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严生欢 李明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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