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发挥基层政府治理主导作用。下发《松溪县创建省级社区治理和服务创新实验区实施方案》,成立以社区建设领导小组组长为组长,民政局局长为副组长的,统筹推进各项工作,并将此项工作纳入县委、县政府重要议事日程,加强对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建设的指导规范。推进中心城区街道管理体制改革,构建分工合理、权责清晰、人力资源优化、运转高效协调的社区工作新体制。
二是强化基层党组织领导核心作用。实施社区党组织带头人队伍建设工程、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工程、基层党建工作指导站建设工程,切实发挥基层党组织在城乡社区治理与服务中的领导核心作用。探索创新基层党建引领社区治理的路径,推进区域化党建。加强城乡社区党风廉政建设,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
三是发挥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基础作用。按照规模适度、便于服务管理、便于居民自治的原则,合理设置村(居)民委员会管辖范围和规模。完善村(居)民委员会民主选举制度,稳步提高社区居委会成员中本社区居民比例。探索推进“小区自治”、“院落自治”、“楼栋自治”试点并逐步推广,推动民主自治向基层更小的单元延伸。
四是发挥社会力量共同参与作用。充分发挥工会、共青团、妇联及残联、老龄协会、计生协会等群众组织优势,大力发展培育为老年人、儿童、残疾人、困难家庭等特定群体服务的社区社会组织,积极动员各级党政群机关和企事业单位与社区开展结对共建活动,完善各级社会组织孵化机制,鼓励支持农村社区社会组织发展。鼓励发展社区基金(会)等载体平台,引导各类资源聚焦社区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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