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岩加强精准调控房地产市场

日前,龙岩市政府出台《关于加强精准调控稳定房地产市场的实施意见》,旨在加强管理,推进该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实施片区精准调控。原则上以2017年7月公布的《龙岩市中心城区住宅用地土地级别暨基准地价图》所标明的土地级别范围及商品住房网签均价等为依据,划分5个调控片区,合理确定各片区地价、房价管控目标。

——加强片区房价监管。市、县(市、区)两级政府组织住建、国土、规划等部门建立预售备案价格会商小组,一盘一评估,合理确定新建商品住房预售备案价格,严防变相涨价。

——优化土地供应管理。科学制定并公布中心城市住宅用地年度供应计划、三年滚动计划和中期规划,合理调控土地出让结构,适当增加中低价位、中小户型的用地供应,实现均衡供地。进一步加强土地供后监管。实行房地产开发利用履约保证金制度,督促开发企业按照土地合同约定开竣工,全面开展房地产项目闲置土地专项清理和建设进度动态巡查,加大闲置土地处置力度。

——严格规划管理。除省、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明确可不计容的建筑面积外,一律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计容。同时,在审查设计方案时,切实避免产生镂空构架、空间等,坚决遏制房地产开发企业赠送面积所造成的土地价值流失和房价混乱问题。

——加强房地产市场监督管理。对预交购房定金的意向客户数量超过批准预售套数的房地产项目,须通过公证摇号方式对外销售,客户摇号中签后不得更名转让(直系亲属除外)。实行新批准预售楼盘开盘驻点制度,依法规范房地产市场。未取得《福建省房地产经纪机构备案证》的房地产中介机构不得从事一手房销售代理业务。将房地产行业企业纳入跨部门“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抽查范围。完善信用评价体系,实施房地产开发企业、经纪机构信用综合评价。住建、国土、税务、金融、工商等部门对失信房地产企业共同实施联合惩戒。

——切实加强资金管控。严格落实企业购地只能用自有资金的规定,加强住房用地购地资金来源审查,严控购地加杠杆行为。

《实施意见》要求,市、县(市、区)两级住建、国土、物价、工商等部门加强部门联动,形成工作合力,确保实现全市房地产调控总体目标。各县(市、区)应根据住房市场供求关系和库存情况实施综合调控。【海峡资源报 吕洪荣】

2018-10-30 10:14:25         来源:海峡风     编辑:bj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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