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30日下午,县纪委、县委组织部、县委宣传部、县委政法委、县人大办、县依法治县办、县法学会、县司法局、团县委等部门联合在县第二实验小学阶梯教室举行宪法(法律知识)竞赛活动笔试。全县有9个乡镇、34个部门129名公职人员,其中各单位班子领导干部43名参加了竞赛。
一是赛前科学谋划。为切实举办好宪法(法律知识)竞赛活动,赛前县纪委、县委组织部、县委宣传部、县委政法委、县人大办、县依法治县办、县法学会、县司法局、团县委9个部门,联合行文下发了《关于组织开展2018年明溪县公职人员法律(宪法、监察法)知识测试和法律知识竞赛的通知》《关于组织开展宪法(法律知识)竞赛活动方案的通知》等部署文件,积极科学谋划好竞赛活动,营造了浓厚的学法氛围,保障竞赛活动取得实效。
二是精选竞赛队伍。为了通过宪法(法律知识)竞赛活动,抓好“领导干部和青少年”这两个“关键少数”,要求由各乡镇、“谁执法谁普法”责任部门,精心选派3名干部(包含班子领导、女性及青年干部各1名)参与竞赛,初赛以笔试形式进行,笔试结果前6名的单位进入决赛。
三是严把考试内容。考试分单选、多选、判断、简答题,采取100分形式,内容结合当前明溪重点工作,设有宪法、监察法、扫黑除恶、党纪条规等法律法规知识。由9个组织单位对试卷进行严格审核,共同监考和改卷,确保比赛公平公正。
通过竞赛活动,增强领导干部法治思维能力,达到提升公职人员依法行政、依法办事意识,让“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成为干部新风尚,激励新时代干部用法治意识推动勇担当善作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