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德市民政局出台干部在社会组织兼职管理办法

为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进一步规范干部兼职管理,日前,宁德市民政局出台《干部在社会组织兼职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

《办法》共涉及十七条内容,明确了办法适用对象、干部兼职范畴、具体要求、审批程序等。《办法》规定了干部兼职不得领取社会组织的薪酬、奖金、津贴等报酬和获取其他额外利益,也不得领取各种名目的补贴等,明确实行兼职报告制度,机关党委纪委、人事科将定期对干部兼职情况进行检查、清理。对于违规兼职、违规取酬及瞒报、漏报的,一经查实,依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来源:宁德市民政局

2018-11-01 11:41:48         来源:海峡风     编辑:bj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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