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建立城市轨道交通安全运行工作厅际联席会议制度

2018-07-23 15:45:57     来源:海峡风     编辑:bj001    

近日,省政府办公厅公布《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保障城市轨道交通安全运行意见的通知》(简称《通知》),要求省级层面建立城市轨道交通安全运行工作厅际联席会议制度,省交通运输厅为牵头单位,省发改委、公安厅、财政厅、住建厅、安监局等为成员单位,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省交通运输厅。

  《通知》明确,省交通运输厅负责指导城市轨道交通运营,贯彻执行运营管理政策法规和标准规范并监督实施,承担运营安全监管职责,负责运营突发事件应对工作的指导协调和监督管理;指导地方交通运输部门建立运营重大隐患治理督办制度;指导地方交通运输部门监督指导城市轨道交通运营单位做好反恐防范、安检、治安防范和消防安全管理相关工作;根据应急预案调动行业装备物资为突发事件应对提供交通运输保障。

  《通知》要求,城市人民政府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对辖区内城市轨道交通安全运行负总责,应建立衔接高效、运行顺畅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统筹协调相关方面共同做好安全运行管理工作。

  同时,城市轨道交通所在地城市人民政府要加大城市轨道交通财政扶持力度,统筹考虑城市轨道交通可持续安全运营需求,建立与运营安全和服务质量挂钩的财政补贴机制,科学确定财政补贴额度。在保障运营安全的前提下,支持对城市轨道交通设施用地的地上、地下空间实施土地综合开发,创新节约集约用地模式,以综合开发收益支持运营和基础设施建设,确保城市轨道交通运行安全可持续。(省运管局、厅安监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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