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秀屿区2018年度“最美青少年”评选活动正式启动。
本年度“最美青少年”评选对象为该区满8—18周岁的青少年,能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爱学习、爱劳动、爱祖国;继承和弘扬中华传统美德,模范遵守家庭美德、学生守则和社会公德,品德优良,事迹突出,在引领未成年人文明风尚中产生较大影响,能够发挥示范带动作用。
评选活动由区内各类学校上报推荐对象30人列入秀屿区道德模范典型库,主管部门团区委给出初评名次,排名前10的“最美青少年”,将在秀屿新闻微信公众号开设的2018年度基层“最美人物”系列评选投票平台上接受由网民无记名投票。按网络投票排名折分占30%,主管部门团区委排名折分35%,区“最美人物”评委会综合评价折分占35%的计分方法,对综合得分最高者授予2018年“感动秀屿人物”荣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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