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八项规定实施以来,鲤城区审计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央两办经济责任审计新规及国务院《意见》,结合年度项目任务及区情实际,采取三项措施,加强新形势下审计监督,取得较好成效。
一是立足“全覆盖”,梳理完善被审计对象数据库。结合财政同级审工作,将属于区审计机关审计范围的被审计对象进行再梳理,建立完善全面清晰的被审计对象数据库,并按单位性质、类别、预算级别等分类汇总,逐个对应梳理历史审计情况,为科学安排计划,推进审计“全覆盖”奠定基础。
二是聚焦“三公”经费,开展“1+X”专项检查。以促进落实中央“八项规定”、节约行政经费为目标,连续三年结合年度各审计项目,累计对我区21个行政事业单位进行公务支出和公款消费情况专项检查。
三是力求“审帮促”,强化对权力运行的监督和制约。对“八项规定”颁布后仍然顶风违纪的行为进行重点审计监督,将“三公”经费、会议费纳入各项目审计重点,并加大对“小金库”、虚假发票等问题的查处力度,结合经济责任审计综合评价分析各部门单位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相关内容情况,促进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绩效和反腐倡廉建设。2014年以来,区审计局共开展经济责任审计项目29个。共查出主要问题金额787万元,审计发现非金额计量问题164个,移送处理事项6件,提出审计建议116条,被审计单位制定整改措施95项。被审计领导干部32人,审计查出违规金额负主管责任12万元,审计查出管理不规范负直接责任13万元、负主管责任645万元、负领导责任241万元。(泉州市鲤城区审计局 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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