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海市“三定”奖励举报非法集资

2018-05-15 09:00:34     来源:海峡风     编辑:bj001    

一是确定奖励条件。举报人提高真实姓名、联系方式,对举报事实有基本的线索和证据;举报事项事先未被有关部门掌握;举报线索经有关部门查证属实。

二是制定奖励原则。同一实事被两个以上举报人分别举报的,奖励最优先举报人,其他举报人提供的内容对实事查处有帮助的,酌情给予奖励;两个以上举报人联名举报同一实事的,按同一举报奖励,奖金由联名举报人集体领取、自行分配;对跨县、区非法集资行为,两个以上举报人分别在不同地区举报,且分别对该地区处置工作提供线索的,按属地管理原则,有处置地区分别给予奖励;同一举报人在不同部门、不同地区举报同一事实的,不给予重复奖励。

三是划定奖励标准。按照举报方提供的线索、信息的价值,和经查证涉案金额,设定四个奖励等级,分别给予5000—500元不等的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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