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漳州市审计局创新组织方式,由分管领导带领所分管科室、中心的人员原原本本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
通过学习讨论交流,大家一致认为,《监察法》是国家法治进程的重大标志,是坚持和加强党的反腐败工作的集中领导,完善党和国家自我监督的重要举措。《监察法》实现了国家监察的全覆盖,强化了对权力的监督制约,为新形势下反腐败斗争提供了坚强的法治保障。大家纷纷表示,《监察法》与审计工作息息相关,《监察法》使监察对象更加明确,监察程序更加规范,为审计监督工作指明了方向。作为审计干部,在今后的工作中要深刻学习领会《监察法》,切实做到学以致用、用以促学,强化依法审计意识,维护审计权威。图为学习现场。(漳州市审计局供稿、摄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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