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支队建立三项制度进一步规范消防受理窗口

2018-05-29 08:36:53     来源:海峡风     编辑:bj001    

为进一步规范受理窗口行政服务行为,严肃窗口工作纪律,深化窗口规范化建设,树立廉洁、高效、规范的消防服务窗口形象,泉州支队结合实际,制定了三项工作制度,进一步规范消防受理窗口。

一是落实受理单制度。支队明确消防受理窗口工作人员要对申请人所提供的行政许可、消防备案申请材料认真进行形式审查、核实。同时,结合申请事项的实际情况,对申报的材料,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符合受理条件的立即受理,不符合受理条件的耐心给予解答。

二是落实备案信息核查制度。支队要求各单位应按照总队《福建省建设工程消防监督管理实施细则》和支队《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消防监督工作的通知》要求,指定专人负责,严格落实每日虚假备案信息核查制度。经判定为虚假(或重复)备案的项目,要按既定程序上报支队审批后实施预删除操作。对重复备案中有任意一次被抽中的,则该项目应按抽中办理;重复备案项目同时存在虚假信息应当删除处理的,应通知项目建设单位重新申报备案并按“必抽”办理。

三是落实窗口一日工作登记制度。支队明确消防受理窗口工作人员要按总队《福建省消防受理窗口工作规范》要求,严格遵守有关管理规定,按规定着装,警容严整、行为规范,严格落实办事公开制、首问负责制、一次告知制和限时办结制,并每日梳理汇总当日值班人员、业务受理、文书送达、备案信息核查等工作情况,填写《泉州支队窗口工作情况登记表》。《登记表》每个工作日填写一次,所涉及的各项数据应与“消防监督管理系统”一致。

作者:吴文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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