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宁县出台加快民宿发展办法

2018-05-29 08:40:59     来源:海峡风     编辑:bj001    

近日,泰宁县印发《泰宁县加快民宿发展办法》,进一步明确了泰宁县民宿的发展要求、部门职责、扶持政策等,着力培育发展一批契合“静心泰宁”主题的特色民宿,实现泰宁乡村振兴目标。

  一是明确民宿发展具体要求。旅游民宿经营场地需符合本辖区内城乡建设规划或村庄建设规划;民宿发展要有主题文化定位,与当地特色产业对接,精心营造乡愁浓郁,特色鲜明的地域风格;民宿的设计、运营和服务体现地方特色和文化,提供线上预订、支付服务,利用互联网技术通过微信、微博或在OTA上进行宣传、营销。

  二是明确相关部门工作职责。“民宿旅游”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协调民宿发展工作,对涉及全局性、政策性问题进行协调和处置,对民宿申报办理证照,组织开展现场办公,采取联审联批服务。“民宿旅游”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旅游管委会,负责牵头民宿日常管理的指导督查;住建部门为民宿建设提供政策保障,指导民宿改建,对符合村庄建设规划,在旧宅基地上新建民宿的方案进行审核把关,并由村建站予以核准备案;国土部门为民宿建设提供用地保障,积极争取用地政策,在盘活用好旧宅基地新建民宿的基础上,尽可能地收储旅游配套服务用地;古城内兴办民宿需租赁房屋的,由收储中心、杉城镇协调服务。

  三是明确民宿发展扶持政策。对全年民宿旅游接待量完成1万人次的乡镇,给予一次性奖励10万元工作经费;对当年新建或改造的民宿,建筑风格、房间装饰、环境景观能凸显主题文化的民宿,客房在4-15间范围内且装修投资额达50万元以上的,按装修投资额的20%给予奖励,最高不超过30万元(原则上与历年奖励不重复);对乡镇或村开展民宿主题体验活动的,每场活动招引民宿旅游人数达300至500人以上的,给予1至3万元奖励;在乡镇和古城划定区,评选5~10家当年评审合格及挂牌运营的优秀特色新建民宿,各奖励3万元,连续评选3年(2018 年—2020 年)。作者:泰宁旅游管委会 洪秀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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