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54个审批服务事项“立等可取”

2018-06-25 09:30:47     来源:海峡风     编辑:bj001    

近日,福建省马尾造船股份有限公司申请“道路客运企业变更法定代表人、地址备案”事项,在缺少多项材料的情况下,与交通行政服务窗口签定了首张《行政审批服务告知承诺书》,顺利拿到了《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据悉,为进一步提高审批服务效率,福州交通部门将涉及道路运输、地方海事等企业、群众办件量大且较为关注的54个审批服务事项列入福州市第一批“告知承诺制”审批服务事项目录,占目录总事项的三分之一。

  实行告知承诺制后,申请人只需具备主要条件,并以书面形式承诺其符合办理条件,即可当场取得行政审批决定,实现“立等可取”。后续,申请人按照承诺在规定期限内提交材料、完成整改或者具备场所条件。福州市交通部门将强化事中事后监管,对因虚假承诺被撤销许可证照或批准文件的行政相对人,列入信用“黑名单”,并开展联合惩戒。(福州交通委、厅行政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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