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峡资源报讯今年是我省村级组织换届之年。近日,上杭县下发的《2018年村级组织换届选举工作实施意见》中明确规定,有破坏耕地、非法买卖土地或者非法勘查、开采矿产资源等国土资源领域违法行为的,不得推荐为村级党组织书记、村(居)委会主任候选人。
《意见》规定,村级换届主干候选人国土资源资格审查由乡镇政府和国土资源所初审,县国土资源局审核,有土地违法行为的一律一票否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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