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9日,晋江市政府办公室转发晋江市国土资源局制定的《违法用地复垦要求》,要求规范开展土地例行督察问题图斑整改工作,确保高质量完成违法用地复垦任务。
晋江市对违法用地复垦工作提出6个方面具体要求:一是地上有建(构)筑物及地面有水泥硬化的,必须全部拆除、破碎,所产生的建筑废渣和水泥渣块要清理运出;地上有推填、堆压占的,要清理堆放物,显现出原耕作层并恢复耕作条件。
二是应通过土地平整、完善水利设施等工程措施复垦,并通过施肥培育等生物措施提高复垦耕地质量。
三是不能有块石、砾石、建筑及生活垃圾等所有妨碍农作物生长的杂物,要进行翻耕、起垄;复垦后的田块应有利于作物的生长发育、田间机械作业和水土保持;应确保同一田块内土壤耕性和土壤肥力一致。
四是复垦的土层应为壤土、砂壤土,覆盖有效土层厚度不得低于30公分。土层应具有较好肥力,保证通气度(即疏松),原则上应与复垦地块周边或相邻耕地具有相似的土层类别。
五是应满足作物不同生长发育阶段需要的人工补充水量。人工补充水量主要是将适宜的水(量)从灌溉水源中取引出来,通过自流引水灌溉或布设管灌、喷灌、滴灌方式满足种植物生长需要。
六是应修筑田埂,确保田块可以保水;同时应控制边坡水土流失。【海峡资源报 蔡天文 魏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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