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2日,省交通质安中心组织湄洲湾港水运质安站、项目建设、施工、设计、监理等单位对湄洲湾港东吴港区东吴作业区东1#、东2#泊位(II期)工程堆场等4个单位工程进行质量鉴定现场核查。核查组经详细检查施工现场和内业资料,一致认为该项目四个单位工程质量符合质量检验标准合格要求,并对工程内外业存在的问题提出了整改要求。
湄洲湾港东吴港区东吴作业区东1#、东2#泊位工程为省重点项目。东1#、东2#泊位(II期)工程在Ⅰ期的建设基础上,增加一条斗轮机轨道及相应的装船系统,新增堆场面积约32.2万平米以及堆场给排水设施,扩能后的堆场总面积可达约70万平米,使泊位年通过能力提升到千万吨级别。该项目的建成投产将充分释放东1#、东2#泊位的产能,显著提高企业经济效益。(省交通质安中心、省湄洲湾港口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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