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支持引进培养一批高层次人才(团队)。对在三明市创新创业的特级人才采取“一事一议”。对引进的A、B、C、D、E类高层次人才,按不同标准给予购房补助,其中,对钢铁与装备制造、新材料、文旅康养、特色现代农业等四大主导产业相关企业、中小学教育、医疗卫生领域引进并认定的,再给予安家补助。对新认定为A、B、C类的存量人才,在最低服务年限5年内,参照引进人才相应类别标准给予安家补助减半享受。
二是支持实体企业引进人才与项目。企业与引进人才(团队)首次签订3年(含)以上工作(聘用)合同且有具体合作项目、工作满1年(含)以上,且年度新增税收在100万元(含)以上的,根据企业盈利情况及对当地财政的贡献,3年内从企业发展专项经费中给予适当扶持。
三是支持高层次人才(团队)研发成果转化。高层次人才(团队)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研发成果在三明市转化的,自项目建成投产之日起3年内,按照核心技术产品带动企业新增税收地方留成部分60%的标准,给予科研经费补助。
四是鼓励引才荐才。新推介或引进到市四大主导产业相关企业、中小学教育、医疗卫生领域的高层次人才首次被认定为特级、A、B、C类的,按照人才类别给予研发机构或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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