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蜜”一样的生活——记莆田市特困老人提前过上“小康”生活

“我来这边,他们照顾得很好,伙食比较好,比我老家还好,下午还有点心什么的,饭都端到我面前,住得很习惯,比我老家好,住在这边我很满意”,莆田市涵江新县镇外坑村特困老人蔡某彬老人说:“现在的生活,就像‘蜜’一样。”

蔡某彬年轻时患有类风湿引起手脚变形,生活不能自理,父母过世后,蔡某彬经常是有了上顿没下顿。今年9月,蔡某彬入住了涵江梧塘镇幸福疗养院,享受当地政府集中供养,生活质量直线上升,提前过上“小康”生活。

近年来,莆田市深入贯彻习总书记对民政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充分发挥民政兜底保障作用,切实保障特困供养对象基本生活,积极解决不能自理特困供养对象“入住难”问题。

一是大幅提标,提升特困对象生活品质。提高集中供养标准。“十三五”期间,莆田市多次提高特困供养对象供养标准,2019年7月全自理、半护理、全护理分散供养特困对象供养标准分别达每人每月1169、1394、1619元(仙游县1092、1299、1506元),全自理、半护理、全护理集中供养特困对象供养标准分别达每人每月1403(仙游1310)、2788、4048元,特困供养对象年平均供养标准达16416元,较“十二五”期间提高276%,为提高特困供养对象生活质量提供资金后勤保障。持续开展小额保险。由市、县两级政府出资,按照每人每年30元标准,为全市特困供养对象购买意外身故、意外伤残、疾病(自然)身故保险,最高赔付金额达3万元,进一步提高困难群众抵御自然灾害和意外伤害侵袭的能力,完善社会救助体系建设,该项工作系全省首创。发放在职人员补贴。制定出台莆田市养老护理岗位入职在职奖补方案,对符合条件的在岗人员发放3千到3万元不等的入职和在职奖补,吸引更多优秀人才从事养老护理和特困供养工作,进一步提升莆田市供养服务水平。

二是盘活资源,改善特困对象生活条件。实施特困供养机构提升改造。投入3000多万元建设或修缮了一批布局相对合理、设施比较完善的敬老院,通过无偿提供服务场所、发放床位运营补贴等方式,鼓励民间资本介入运营,推动公办供养服务机构转型升级。盘活养老服务机构闲置床位。各县(区、管委会)民政干部主动对接养老服务机构和特困供养对象,发挥纽带桥梁作用,鼓励和引导生活不能自理特困对象入住养老服务机构集中供养,减轻寄养家庭和当地政府压力,盘活养老服务机构闲置床位,为特困对象提供更优质、更专业的服务。加强全市区域床位资源统筹。针对部分县区闲置养老(特困供养)床位和生活不能自理特困对象入住需求之间不平衡问题,莆田市提前开展供需调查和集中供养意愿征询,实现各县(区、管委会)间床位资源共享,协调解决特困对象跨区域集中供养30多例。

三是政企联动,引导特困对象集中供养。全面签订供养协议。全市分散供养特困对象2800多名已全部签订委托照料协议,委托近亲属提供特困对象日常看护、生病照料、住院陪护等。全市集中供养特困对象600多名已全部签订集中供养协议,委托专业机构提供吃、穿、住、教、医、葬等服务。加强特困政策宣传。依托微信公众号、门户网站、印发政策问答、分发政策解析等多种形式,切实加强特困对象供养等政策宣传,进一步提高基层干部专业素质和群众政策知晓率。鼓励参与集中供养。针对生活不能自理特困供养对象和部分独居特困供养对象,组织特困供养机构和养老服务机构上门宣传政策,分析利弊,转变特困对象传统家庭供养思想,采取短期免费试住和无偿提供服务相结合等方式,吸引特困供养对象集中供养,提高特困供养对象生活幸福指数。

涵江梧塘镇幸福疗养院院长陈某粦介绍说:“能自理和半自理的特困供养对象,我们养老机构每个月给每个人200块零花钱;不能自理的特困供养对象,我们养老机构每个月给他们300块零花钱;一天是四餐,早中晚,下午有个点心,给他洗澡、端饭给他吃,剪指甲、理发,相关零零碎碎的我们都做。”

今年1到10月,莆田市共发放特困供养金4420万元,惠及特困供养对象3800多人次,新增生活不能自理特困对象集中供养350多人,供养率由年初的9%提高到37%,增幅居全省首位。(莆田市民政局)

2019-12-03 10:10:52         来源:海峡风     编辑:bj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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