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春促进工业园区集约利用土地

2019-01-25 09:11:46     来源:     编辑:bj001    

 永春县政府近日出台《关于促进县工业园区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强调集约利用土地,鼓励工业园区建设使用多层标准厂房、下沉式厂房,实施“零增地”技术改造;到2020年,实现工业用地亩均税收年均增长15%,实现“由数量发展向质量提升转变,打造工业园区“升级版”。

  ——严格工业项目准入门槛,引导工业项目“退城入园”。坚持“布局集中、产业集聚、用地集约”的原则,停止在工业园区外安排零星的一般工业项目用地;坚持土地供需双向调节和有保有压的原则,落实国家产业政策和土地供应政策,严格执行供地目录和用地标准,合理控制用地规模;新增建设用地重点向我省鼓励发展、列入产业调整振兴规划的重大项目和省重点项目倾斜;禁止向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项目、以及“两高一低”(高耗能、高污染、低水平重复建设)项目和产能过剩行业供地;严格把关100亩以上的工业项目在用地预审、农用地转征、土地供应的手续办理。

  ——创新土地出让方式,试行工业用地弹性出让。合理确定工业用地出让年期,定期开展工业用地年期考核监管,建立存量工业用地退出机制,促进工业用地循环高效利用;工业用地弹性出让年期可分别设定为10年、20年、30年、40年、50年。出让价格按照相应年限通过市场评估,并按法定程序报批后确定;出让双方除按规定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还应签订考核监管协议,作为出让合同附件,约定亩均投资、亩均产出、亩均税收等集约用地指标,以及企业达不到投入产出标准或出让期限届满应退出用地的要求、条件和机制。

  ——盘活存量土地,提高土地集约利用率和投入产出水平。定期开展批而未供和闲置土地专项检查,对全县批而未供及闲置土地处置工作进行全面督查,加强对工业园区土地集约利用状况的动态监测,提高土地利用质量和效益,促进工业园区土地集约利用。【海峡资源报 齐培松 涂晓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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