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门澳填海一期工程区域用海获批复

  近日,湄洲湾港秀屿港区石门澳填海一期工程区域围填海历史遗留问题处理方案获得自然资源部海域海岛管理司批复,同意石门澳作业区已填成陆区域开发建设,标志着石门澳作业区6#9#11#泊位工程项目获得用海批复。

  石门澳作业区6#9#11#泊位工程项目于2016启动,其中6#泊位为5千吨级液体散货泊位、9#泊位为10万吨级液体散货泊位、11#泊位工程为10万吨级通用泊位,设计年通过能力862万吨,集液体散货、固体散货、集装箱、件杂货装卸运输功能于一体,全方位服务于石门澳产业园区所有企业的原材料、产品集疏运。

  作为石门澳化工园区己内酰胺项目重要配套工程,码头建设工作持续推进,已完成除用海预审以外的全部前期工作,并同步完成环评批复、职业卫生预评价、通航安全影响分析、船舶防污能力评价等工作。罐区和房建施工图已取得审图中心审查合格证。海洋环评、海域论证报告已组织审查;罐区初步设计和设施设计安全专篇已完成报批稿,项目初步设计、施工图已编制完成。下一步,项目公司将启动用海预审申请和项目核准工作,推动项目开工建设,早日完成投产运营。(省湄洲湾港中心、省港航中心)

2020-01-14 11:25:14         来源:海峡风     编辑:bj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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