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高指七项措施保障推进全省高速公路建设项目复工

 2月12日,福建省高速公路建设总指挥部针对各在建高速公路项目的实际需求,第一时间出台《关于加快推进全省高速公路建设项目复工的通知》,要求全省高速公路续建项目在确保疫情防控和安全生产的前提下,遵循轻重缓急原则,实现2月16日前50%、2月23日前100%的标段复工的目标,并从七个方面提出了具体保障措施。

  一是成立工作专班,加强协调服务。省高指统一调度,成立三个复工服务小组,分片挂钩,深入建设一线,负责全省高速公路建设项目复工工作的督促、指导、协调、服务;各地市高指、项目业主成立相应复工工作小组,全面部署,确保疫情防控和复工生产“两不误,两安全”。

  二是细化复工计划,加强重点调度。按照年度重点项目建设目标不变、任务不减的要求,分时分类制定复工方案;对今年通车项目、各项目控制性工程以及管理条件较好的标段和工点,重点推进,率先实现实质性复工;对暂不具备复工条件的标段,加强协调调度,积极创造条件,尽快形成实物工作量,确保实现复工目标。

  三是有序组织人员进场,严格健康监测。严格落实《建筑工程从业人员健康防护手册》,做好人员进场把关;项目业主、标段管理骨干及重要工点的班组人员率先组织进场,按《企业复工复产疫情防控导则》建立人员健康档案,分类管理;返岗人员由项目采取点对点包车接送的方式进场,协调各地市交通运输管理部门办理合法包车手续。

  四是做好要素保障,确保复工生产。摸排已有的生产物资储备,做好复工所需生产物资的使用计划;优先使用节前储备的物资进行复工生产,无法满足复工生产需求的砂石、水泥、钢筋等材料物资,项目业主要帮助协调,做好统筹调配,保障供应;物资运输通道受阻和火工用品供应存在困难的,及时提请分级协调解决,确保正常供应。

  五是备好防疫物资,落实防护要求。提前谋划施工过程和日常管理中所需的防疫物资,采取属地统筹、参建单位自备、省高指调配三管齐下的方式,千方百计备好口罩、测温计、消毒液等防护物资;重点保障一线人员的口罩等必要防护用品需求,严格落实各项防疫防护要求,防疫物资配备不到位的工点,不允许进行复工生产。

  六是严格现场管理,加强防疫管控。对复工工点、驻地、生活区等人员聚集区域实行封闭式管理;做好人员健康管理和食堂、生活驻地、场站等场所及接送车辆的消毒、卫生等防疫管理工作。加强施工现场防疫管理,保持钢筋场、隧道洞内等密闭场所的清洁、通风。加强作业人员防护,人员密集时应全程佩戴口罩;驻地与工点间采取点对点接送人员,加强进出管理,在驻地出入口按规定进行体温检测,做到防疫工作无死角、无盲区。

  七是做好资金保障,加强沟通对接。各项目业主要承担资金筹措主体责任,加强与项目股东及金融机构沟通对接,落实建设资金来源,确保资金需求。对资金周转困难的标段,各地市高指要协调解决,项目业主可采取提前预拨等灵活措施予以支持。疫情期间返岗人员包车费用及因地方防控要求确需集中定点隔离产生的相关费用,可纳入项目建设费用。

2020-02-14 15:42:31         来源:海峡风     编辑:bj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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