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厦门、泉州两港岸电用电量居全国前十

日前,交通运输部通报了港口岸电建设、使用情况和下一步工作,截至2019年底,我省完成了66套岸电设施的建设,覆盖87个泊位,完成序时进度要求,建设进度在全国名列第6。我省沿海港口积极推广靠港船舶使用岸电,2019年共使用岸电63艘次,供电3090.58小时,供电量达120.5万千瓦时,供电量同比增长30%以上,合计减少氮氧化物、硫氧化物和颗粒物排放约18.9吨。

各地主动作为,加强政策支持和部门协同,大力推广靠港船舶使用岸电:厦门市出台了岸电建设使用资金补贴,吸引船舶优先使用岸电;建立多部门协同管理和推进机制,对使用岸电的船舶给予优先通行政策;引导企业采取激励措施,厦门集装箱码头公司与航运企业签订岸电使用协议,采用量价挂钩的岸电服务费及电费优惠返还措施,促进航运企业使用岸电。厦门、泉州两港岸电用电量均跻身全国前十,分居第5位和第8位。

下一步,我省相关部门将积极推进现有码头和船舶岸电设施改造,推动重点区域岸电设施建设,落实允许岸电设施运营企业售电政策,推动降低岸电使用成本,明确岸电使用管理要求,鼓励各地出台配套支持政策,组织督促相关企业加大推进力度,进一步推进全省岸电覆盖率及使用率。(省港航中心)

2020-04-20 17:23:28         来源:海峡风     编辑:bj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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