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畅通经济循环,满足民生需要,培育发展交通运输新动能,近日,泉州印发《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支持交通运输现代服务业发展的通知》,全力支持泉州市交通运输现代服务业恢复生产。
一、推出系列便民举措。水路运输经营者、船舶管理业务经营者的相关证件在疫情防控期间到期的,可暂不换证,证书有效期统一延长至2020年6月30日。
二、依法延期缴纳税款。不能按期缴纳税款的交通运输现代服务业企业,可申请依法延期缴纳税款。鼓励卫星定位运营服务商适当减免道路运输企业委托其监控的监控服务费3个月。
三、扶持出租车企业。延长疫情期间在册的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期限12个月。已报废巡游出租汽车未更新经营权的可延期投放12个月。
四、扶持冷链运输企业。冷链运输除了可申请省上补助外,泉州市财政还将安排150万元,对新增购置冷藏运输工具的企业,按其新增购置冷藏运输工具总额的10%给予专项补助(每年单家企业补助资金总额不超过20万元)。对疫情期间执行应急运输任务的交通运输、物流企业,交通运输部门还将在道路运输企业质量信誉考核上予以5—10分的加分。
五、适当放宽货运车辆进城条件。优化城市货运车辆通行管理,对重点建设项目、规模以上企业复工复产急需办理的大宗行政业务,还将视紧急程度和业务种类、数量等情况提供绿色通道及上门服务。
继续开设“点对点”复工返程包车服务
继续做好复工返程人员运输保障,开设“点对点”复工返程包车服务。针对企业复工复产和群众出行遇到交通运输方面问题,提供业务咨询、求助渠道。(省运输中心)
| ||||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国际联网备案
海峡风网 版权 所有©1997-2017
未经书面授权禁止复制或建立镜像 举报邮箱:jubao@123777.net.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