沙县:深化林改点绿金,三管齐下助振兴

春色正盛,福建省三明市沙县笼罩在一片鲜亮的绿意中,万顷山林涌动勃勃生机,对沙县的林农而言,这里的青山绿水便是源源不竭的宝贵财富。

  2020年以来,福建开始探索集体林权制度改革,让林权逐步明晰到户,实现“山定权、树定根、人定心”。分山到户、均林到人,充分解放发展林业生产力。但随着改革的不断深入,同时带来新的难题,亟待解决。

  沙县位于林深水美的绿都三明市,曾先后获得“国家生态县”、“全国百佳深呼吸小城”“福建省森林城市”等荣誉称号。凭借得天独厚的自然优势,通过持续深化林改,沙县始终走在福建省林改创新实践的前列,点绿成金,助力乡村振兴,真正实现生态美和百姓富的有机统一。

 

    拎好“钱袋子”:绿色金融激活山林资源

  2016年9月,针对林农“融资难、担保难、贷款贵”的痛点,三明市推出普惠小林农的金融改革产品“福林贷”。截至2019年9月,“福林贷”实际放贷12.2亿元,惠及林户11307户。

  2019年8月8日,沙县西霞村举行林权股权证暨“金林贷”授信仪式,创新推出林业绿色金融产品“金林贷”,县农商银行“金林贷”向西霞村整村授信3000万元,并向两位持有村级股份制公司林权股权证的林农发放生产经营贷款20万元。

  不管是“福林贷”,还是“金林贷”,都是用“钱袋子”破解资金难题。为真正激活山林资源,沙县建立“一评二押三兜底”模式,完善林农信用评级、贷款融资担保、风险分散机制,积极构建绿色信贷体系,打通了“绿水青山”变为“金山银山”的有效路径。

  沙县搭建林权抵押贷款。搭建林权抵押贷款平台。组建沙县森林资源收储管理公司,创新推出林权按揭贷款以及中幼林、毛竹林、林地经营权证等林权抵押贷款,并叠加保险建立风险补偿机制,构建集评估、登记、交易、贷款、收储等“五项服务”于一体的林改服务平台。全县累计发放林权抵押贷款8.83亿元,贷款余额5.62亿元。

  积极推广普惠林业金融。为有效解决林农所拥有的林权小而分散、难以流转变现等问题,推行普惠林业金融产品“福林贷”、“金林贷”,沙县采取简易评估、基金担保、林权备案、内部处置、统一授信、随借随还、逐年增信的方式,为林农提供3年期限10-30万元的贷款授信额度。目前,全县开办贷款村数136个,放贷1673笔,贷款金额18779万元。

  探索鼓励引入社会资本。沙县采取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模式,实施国家储备林、森林质量精准提升、重点生态区位商品林赎买等建设项目。项目规划面积为18万亩,总投资4亿元,利用国家开发银行贷款3亿元。目前,已发放第一笔贷款2400万元用于项目建设,并与10户贫困户签订了项目脱贫帮扶协议。

  以绿色金融创新为切入点,沙县从林地养户到林产品加工,探索出全产业链的绿色发展之路。

(福建省沙县官庄国有林场)

    找好“准路子”:林农增收开辟渠道创新

  针对投入不足、经营粗放、管理低下、生态保护和采伐利用相矛盾等问题,沙县坚持配套改革与主体改革同步推进,探索形成了有利于林业发展、林农增收、村财增收的机制做法。

  继集体林权改革后,沙县近年来探索推行“四共一体”的林地改革新模式,即村集体同国有林场共享林地股权、共同经营村集体林场、共同开展资本化运作、共享林地收益。沙县县委书记杨兴忠介绍,这项改革对村里已有林木进行评估定价,国有林场按估价占股51%、村占股49%,国有林场投入生产资金对所有山场进行全程管理。目前,沙县参与合作林地面积8.3万亩、参与合作的村每年可以获得股权转染资金占用费、林地使用费等持续性收入,平均每个村村财收入增加5万元。

  沙县以小吃闻名全国。近年来,越来越多的沙县人外出经营小吃店,造成大量田地抛荒、山林失管的局面。

  为此,一方面,沙县弥补短处,创新完善赎买机制。沙县开展重点生态区位赎买改革试点,正确处理好生态保护与林农利益的关系,针对不同林分推行直接赎买、定向收储、提升改造三种模式,其中“我出钱,你来改”的提升改造模式是此次创新实践的亮点之一,在重点生态区位商品林推行。目前,沙县已投入资金2025万元,完成赎买面积1.5万亩。这种新模式不仅能让造林费用有人分担,还能染林地得到专业的管护,既激活了山林资源,又让外出发展的村民再无后顾之忧。

  另一方面,沙县政府立足优势,积极发展林下经济。具体表现为以沙县小吃集团为依托,结合沙县小吃转型升级,推行“公司+基地+农户”模式,重点推广沙县小吃配料细叶青蒌藤、铁皮石斛、黄精、细叶香桂、五指毛桃等沙县小吃草根炖罐药材,建成沙县小吃配料林下示范种植基地面积达3万亩,产值10亿元,实现了“不砍树,也致富”,开辟林农增收新渠道。

  沙县以实现沙县小吃升级为抓手,带动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推动“机制活、产业优、生态美”的基层改革。

(沙县大佑山)

    分好“林票子”:经营创新赋能林业发展

  在推行“四共一体”经营模式的基础上,沙县创新林票发行制度。

  3月1日,沙县夏茂镇梨树村桥仔坑山场正如火如荼地对林木进行下肥和修枝。这里的643亩杉木幼林年前与官庄林场达成合作,由占股15%的林场托管经营,据悉,去年底,梨树村成为三明市“林票制”首批试点,确定村里所占现有林价值为130万元,并以林票形式发放到村民手中,共发行13000股,其中村民占比70%,村集体占30%。目前,沙县共有4个乡镇5个村发行林票,发放总额达392.45万元。

  其实,历经上一轮林改分山到户,带来严重的林地破碎化问题,成为林权流转的一大障碍。2019年,三明市结合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需要,出台林票管理办法(试行),在全国率先启动林业经营管理新模式,赋能绿色发展。据了解,三明市今年将在12个县(市、区)全面推广林票改革,完善林票资本权能,对接商业银行,让林票可以作为向金融机构申请质押贷款的凭证。进一步推进林票的信息化建设,探索“区块链+林票”,实现林票登记等手续信息化办理。

  除了林票制度创新,为了更加有效地解决林权结构小型化、林地状态分散化、林业管理复杂化等难题,沙县还通过创新经营主体,完善流转机制,加强管理服务,推动规模化、集约化、专业化经营。

  培育新型林业经营主体。《沙县鼓励扶持新型林业合作经济组织发展的意见》出台,沙县政府发动能人大户带头组建家庭林场或林业专业合作社,每年分别评选10个县级示范家庭林场和林业专业合作社,分别补助奖励3万元和5万元。政策加持,沙县一大批新型林业主体如雨后春笋般涌现,目前,全县累计成立各类新型经营主体380家,经营面积86.86万亩,覆盖面达63.8%。

    试行“林权量化”机制。在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基础上,沙县涌过成员界定、清产核资、股份量化等,将村集体的林地林木股权量化到户,明晰村集体产权归属,依法股权量化到户,股权证发放到户,保护和发展村民作为本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合法权益,实现村集体经营的林地林木“集体真正所有、村民按股占有”的资本“股权化”。沙县西霞村以“人为基数、户为单位”填制颁发股权证书432本,股权管理按照“量化到人、权能到户、内部流转、动态管理”的办法,30%股份归村集体,70%股份量化给村民。

(沙县富口镇乳源木莲速丰林)

    十年树木,福泽万家。林下经济,蔚然成风。作为福建省县域集成改革试点的沙县,一直致力于深化林改,探索林地改革的新路径,引金融活水,活绿色经济,妙招频出,三管齐下,促进了林业适度规模经营,推动了林业产业优化升级,实现了林业增效、林农增收、生态保护多赢的局面,为乡村振兴注入活力、增添动力、聚集合力。(海峡农业杂志社 记者 龚玉 )

2020-05-22 09:58:55         来源:海峡风     编辑:bj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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