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根据《西藏自治区文化厅关于加强对营业性演出市场的执法监管的通知》要求,以“演出市场、演出人员、演出内容”为重点,采取“演出场所备案登记、演出人员备案登记、演出内容备案登记、演出现场监管”四项举措,对15家朗玛厅开展了专项执法行动,完成了市内所有朗玛厅的备案登记及283名演出人员的备案登记工作,统一制作了“拉萨市营业性演出人员备案证”。
此项行动起到了全面排查整治、消除隐患,促进拉萨市营业性演出市场健康、有序发展的作用。
来源:西藏自治区文化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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