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岩市共有易地搬迁建档立卡贫困户9650户,龙岩市自然资源局(简称“龙岩局”)早谋划、早安排、早部署,通过主动靠前服务、简化申请材料、实行告知承诺、开辟绿色通道等措施办法,易地扶贫搬迁安置住房不动产登记工作取得显著成效。截至2020年5月底,已为7382户颁发安置住房不动产权证书,办证率超过七成。
早在今年年初,龙岩市政府即印发《关于加快推进建档立卡贫困户搬迁建房用地报批和办证工作的通知》,层层压实各县(市、区)政府、各县(市、区)脱贫办、各乡(镇)政府、各有关部门工作职责,要求各部门从讲政治的高度,主动服务、加强指导,扎实做好贫困户搬迁安置住房不动产登记工作。
工作开展落实过程中,龙岩局指导各县(市、区)全面摸清辖区内建档立卡贫困户易地搬迁建房用地报批与办证情况,查找研究存在的问题及原因,提出措施建议,以《龙岩市自然资源局关于加快建档立卡贫困户用地报批及办证的报告》向市政府进行专题报告并获批示同意,指导各县(市、区)逐户提出解决方案和计划完成时限,分解落实到具体部门和责任人,并跟踪督促,确保工作按时完成。
针对现实中遇到的不同情况,龙岩局落实分类管理,精准施策。对跨村安置的贫困户,可依法采用土地所有权置换或转移户籍的方式办理用地审批手续,对依然无法办理的,采取容缺审批方式,暂无须提供户籍转移资料,仅提供迁入村村委会同意建房说明即可。经县级自然资源部门核实,贫困户所在村未编制村庄规划,但建房用地符合村庄规划相关规定的前提下,由当地乡(镇)政府出具房屋建成时位于村庄规划未覆盖地区,且房屋不影响近期村庄规划的证明后,当地自然资源部门可先行出具规划许可手续,待今后开展村庄规划编制时,按现状纳入村庄规划中,以保障其用地报批。对于用地来源合法的建档立卡贫困户,其建房用地符合城市总体规划,不影响城市建设重大项目实施,且房屋外立面风格已按要求整改到位、不影响城市景观的,可以直接向自然资源部门依法申请补办竣工规划条件核实手续。
与此同时,为了提升办理时效,龙岩局制定用地报批、办证所需流程,明确部门职责与办理时限,建立绿色通道,实行特事特办。针对用地审批与办证进度慢的县(市、区),指导成立贫困户用地报批与办证集中办公地点,统一收集材料,提高审批办证效率。各县(市、区)不动产登记中心指派专人,指导配合乡(镇)政府收集准备办证材料,采取超常规服务措施,实现用地手续与受理办证同步办理,即各乡(镇)政府汇总贫困户名单及按政策规定可享受的面积标准并经县级扶贫办审核确认后,提交给登记机构作为受理依据,先行容缺缮证,对依法需要公告的先行公告,最大幅度压缩办证时限,高效推进办证工作。
考虑贫困户现实经济条件,针对建档立卡贫困户建房涉及占用一般耕地的,所需补充耕地指标,由各县(市、区)在补充耕地储备库中统筹安排,不再向贫困户收取补充耕地指标补偿费;贫困户在办理用地审批办证过程中所产生的费用,由当地乡(镇)政府负责统筹解决,乡(镇)政府确实无法承担的,由县级政府协调解决;凡易地扶贫搬迁贫困户、在册农村贫困户至登记机构申请登记办证时,免收不动产登记费、工本费。截至目前,龙岩市已为贫困户节约不动产登记费、工本费约33.22万元,节省补充耕地指标补偿费约700万元。
为了确保工作取得实效,龙岩局实行易地搬迁建档立卡贫困户用地报批与办证月报制度,及时通报各县(市、区)每月上报的进展情况,督促各县(市、区)加快用地报批及办证工作。针对进度较慢的县(市、区),发函督促其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及时提出整改计划,加快工作进度。【来源:中国自然资源报 作者:杨菁菁 魏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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