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厦门市先后荣获“全国和谐社区建设示范城市”“全国社区治理和服务创新实验区”等称号,3个区荣评全国示范区,3个街道被世界卫生组织授予“国际安全社区”,1个街道荣获“全国社区创新奖”,社区工作法连续三年获得了“全国社区治理十大创新成果”奖,2个村获评全国农村社区建设示范单位,小区治理经验做法荣获2019年全国“十大社区发展治理创新案例”,全国首创“社区书院”、城乡结对共建和6个社区工作法被民政部向全国推广,58个村居被省表彰。
2020年社区开展“寻找身边好邻里”最美邻里评选活动
01 推进社区治理体制改革,健全社区自治机制
进一步加强党建引领,为自治领航。思明区建成全省首个区级城市党建服务中心,同安区创新设置“院落型”党支部。海沧区建立“四民家园”“党务听凭会”等平台。
进一步健全社区治理组织,为自治聚力。一是进一步加强顶层领导与设计。二是进一步发挥村(居)委会基础作用。
进一步加强社区治理保障,为自治助力。《关于加强和完善城乡社区治理的实施意见》和《关于开展城乡社区结对共建工作的通知》,被民政部予以全文转发全国推广。2019年,全市投入社区基础设施建设资金2.3亿多元,较上年增幅27%。
进一步减轻社区工作负担,为自治减(压)力。出台规范文件,总事项从原来的163项减少到117项,共减少46项,减少比例28%。
进一步深化网格化管理,为自治增力。集美区成立了集美区公共安全管理中心,实现“1+1+N”模式(即一个中心、一套人马,N个支撑),提高行政效率。
02 推进社区治理力量协同,促进社区自治互动
进一步突出居民主体地位,突出自治主体。思明区组建社区共建理事会。湖里区开设“社区听证会”。海沧区率先全市制定了《海沧区城乡社区协商试点工作实施方案》。
进一步发挥社会力量协同作用,形成自治合力。统战、老龄、妇联等群团组织打造了“同心”“社区老人互助互帮队”“鹭岛巾帼志愿联盟”等一批优质志愿服务团队,提升了志愿服务的水平。
进一步开展扫黑除恶,净化自治环境。已依照法定程序完成了19个岗位的补选,坚决清理了28名不符合要求的村干部。
03 推进社区治理重心下移,优化社区自治平台
持续推进服务重心下移,促进自治成果共享。探索出“党建引领、重心下移”经验,“小区治理”做法在全省推广。
持续提供社区便民利民公共服务,促进自治民生改善。整合政府各部门服务资源,打造社区“15分钟便民服务圈”。
持续推动政府购买服务向社区延伸,促进自治保障多元。进一步完善社会工作服务领域的政府购买服务机制。市区两级购买计生特殊家庭、失能失智等社会工作专业服务,投放到社区。
04 推进社区治理城乡均衡,协调社区自治发展
积极探索城乡均衡发展抓手,建立自治示范带动。全面开展城乡社区共建,首批50对完成开展共建项目60个。同安区后埔村、军营村从“老少边穷”山区村变成具有老区高山特色的现代化新农村。
积极完善乡村自治体系框架,发挥自治乡贤作用。同安区总结出“软法治理”“微法典”。翔安区内厝镇莲塘村成立“清风莲塘促进会”,协商社区重大问题。翔安区澳头社区探索出“有代志好参详,好参详无代志”具有闽南特色农村社区协商模式。来源: 厦门市民政局 厦门政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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