拘役5个月!一名非法营运司机因现场暴力抗法,被判妨害公务罪

日前,厦门市交通运输综合执法支队收到一份法院刑事判决书,经审理认定,被告人李某春以暴力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执行公务,其行为已构成妨害公务罪,判处拘役五个月。

事情还得从2019年4月份说起。2019年4月4日上午7时许,被告人李某春驾驶一部厦门籍大客车从槟榔搭载乘客前往软件园二期,在湖里区吕岭路吕厝天桥下路边停靠准备搭载乘客时,路遇交通执法人员正常检查。

当时,驾驶员李某春不但没有配合执法,反而紧闭车窗门,拒绝接受检查。执法人员反复劝说无效,之后李某春不顾车前方站有执法人员和其他行人的情况之下,强行倒车并驶离,而后接连两次逃逸,并在金尚路路口往会展方向,驾驶这部大客车反复三次恶意猛撞当天的执法车,导致这部执法车后备箱严重变形。直到发泄完,驾驶员李某春才打开车门下车。

之后,执法人员立案查明,该客车没有道路运输证及其他有效证明,其所属公司厦门某铭兴汽车服务有限公司未取得道路客运经营许可,擅自从事道路客运经营。2019年8月1日,厦门市交通执法部门对厦门某铭兴汽车服务有限公司未取得道路客运经营许可,擅自从事道路客运经营的违法行为罚款9万元。同时,驾驶员李某春因涉嫌以暴力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执行公务被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据悉,这是近年来厦门市交通执法支队收到的第10份因暴力抗法被判刑的生效刑事判决书,累计已有13名当事人因暴力抗法行为,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付出惨痛代价。(厦门市交通运输综合执法支队)

2020-08-20 10:30:16         来源:海峡风     编辑:bj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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