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6日中午12时,随着11艘渔业捕捞辅助船和1艘拖网作业渔船从高崎渔港启航,历时3个半月的2020年度厦门市海洋伏季休渔工作圆满落幕。5月1日以来,中国渔政厦门市支队严格抓好伏休政策法规宣传,用严密的管控、严厉的处罚,坚决贯彻“从严”伏季休渔要求,切实促进渔业资源养护。
严格伏休宣传。伏季休渔制度顺利实施,最重要的是让政策深入民心,让休渔成为渔民一种自觉的行为。厦门市支队始终将宣传教育工作贯穿伏季休渔全过程,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刊、微信等新闻媒体和其他宣传载体,加强舆论引导,将宣传工作抓细做实。同时,积极深入渔村、渔船、码头等,采用通告、标语、传单、宣传车(船)、座谈会等形式,重点宣贯新修订的《福建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办法》,解读海洋伏季休渔的规定要求和对应罚责,并利用典型案例,做到以案释法,增强伏休执法监管威慑力。
严密渔船和海上管控。一是守住渔港。以高崎中心渔港、欧厝对台渔业基地和琼头渔港等为重点,市区联动实施渔港不间断监控,严格落实“船进港、人上岸、网入库”要求;积极开展港澳口排查整治,坚决清理涉渔“三无”船舶和船舶携带的电鱼工具。二是管住渔船。充分利用渔船通导系统,加强对在册渔船的实时定位监控,通过设置电子栅栏及时发现并处置涉嫌违规出港的渔船;以随机抽选执法队员和伏休对象“双随机”的方式,组织现场检查伏休渔船。三是把住“前线”。将大型执法船艇作为执法平台,实施24小时海上屯兵,利用光电、雷达等设备对海域实行近距离全线监视和快速出击;不定期开展夜间错时执法突击,出其不意打击少数渔民利用上下班时间差“打游击”“躲猫猫”逃避监管的违法捕捞行为。四是抓住合力。深化与海警部门联动机制,积极推动行刑衔接;持续加强与省海洋与渔业执法总队、各区渔政执法部门的联动,省市区三级联合打击违反伏休规定行为;积极组织厦漳泉金两岸四地协同执法,充分保障厦门湾海域伏休秩序稳定。
严处违反伏休规定行为。新修订的《福建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办法》对渔业违法行为规定了更为严厉的处罚,厦门市在此基础上提出“三个一律”要求,即对于查获的违规在册渔船一律按照今年的渔船燃油补助政策扣除燃油补贴;对于查获的涉渔“三无”渔船一律没收拆解;对于查获的违法电鱼行为一律移送海警部门追究刑事责任。
2020年伏休期间,厦门市支队累计出动执法人员5928人次、执法船艇643艘次,检查渔港码头和渔船停靠点220个次、渔船700余艘次,查获违法涉渔船舶、排筏65艘,拆除违法捕捞网具、设施3110件,拆解涉渔“三无”船舶40艘,成功移交海警部门立案调查3起案件。作者: 厦门市海洋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指挥中心 李昌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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