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6日,福清市交通运输局对辖区一运输企业开出2万元罚单,并对该企业主要负责人处罚1万元。这是福清市交通运输局首次依据《安全生产法》对辖区运输企业实施行政处罚。
据悉,福清市交通运输局于今年4月下旬起组织开展交通运输领域大排查大整治攻坚行动。行动贯穿全年,紧盯道路交通、水上交通等方面,全面、彻底排查整治隐患,防范化解交通运输领域危及人身安全的风险隐患,遏制较大以上安全生产事故。在开展安全生产督查过程中,福清市交通运输局发现该企业未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违反了《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五条的有关规定,且经限期整改仍未整改到位。依据《安全生产法》相关规定,福清市交通运输局对该企业和主要负责人处以罚款,并责令其自8月27日起停产停业整顿15天。
下一步,福清市交通局将继续扎实推进大排查大整治攻坚工作,对辖管企业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企业主体责任是否落实到位进行严格检查,对安全生产工作落实不到位的严厉惩处,确保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落到实处,取得实效。(福清市交通运输局)
| ||||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国际联网备案
海峡风网 版权 所有©1997-2017
未经书面授权禁止复制或建立镜像 举报邮箱:jubao@123777.net.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