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三年行动】福建省交通运输厅、福建省公安厅联合开展危险货物运输车辆安全监管工作

为全面落实省政府安委会《全省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和交通运输部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部署要求,深刻汲取浙江温岭“6·13”槽罐车爆炸事故教训,近日,省交通运输厅、省公安厅联合印发通知进一步加强危险货物运输车辆安全监管。

通知要求,各地交通运输、公安部门要开展拉网排查,整治“两证”不符重点车辆,逐车梳理,重点核查比“两证”不一致车辆,并督促相关企业及时整改;要注重源头管理,规范危货运输车辆登记及《道路运输证》办理,在办理危货《道路运输证》时,认真核对公安部门核发的机动车行驶证,未注明“危化品运输”使用性质的车辆,不予办理危货《道路运输证》,并督促企业及时到公安机关变更车辆使用性质;要完善协作机制,实现管理同步,建立健全危货运输企业、车辆等基础信息的共享机制,畅通部门间信息交换渠道,定期交换、比对危货运输车辆的新增、注销及使用性质变化等相关信息数据,及时更新“黑名单库”,将其纳入重点监管;要加强联合执法,严格路面查处,加大联合执法频次和力度,加强危货运输车辆的检查,重点查处非法改装伪装危货运输车、无资质运输以及超速、超载、疲劳驾驶等严重违法行为。(省运输中心、厅安监处)

2020-09-04 14:31:02         来源:海峡风     编辑:bj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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