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交通质安中心印发指导性意见,推动水运品质工程建设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交通强国建设纲要》,进一步提升我省水运工程建设品质,近日,省交通质安中心印发《深入贯彻<交通强国建设纲要>推动水运品质工程建设的指导性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意见》围绕深入贯彻《交通强国建设纲要》推动我省水运品质工程建设提出以下七项措施:

  一是认真学习贯彻《交通强国建设纲要》,加大科研攻关和管理创新力度,积极构建现代化工程建设质量管理体系,推行精品建造和精细管理,促进工程品质整体提升。

  二是持续推行我省水运工程“三三三”施工标准化管理基本模式。积极推广水运工程施工标准化创建活动成果。积极推动交通运输部《水运工程施工标准化建设指南》和省交通运输厅《福建省水运工程施工标准化建设指南》的实施。

  三是强化全寿命周期设计理念。加强新材料、新技术、结构健康监测等方面的设计,加强环境、荷载、耐久性、结构性能监测等方面的设计,推动高耐久性材料研究和应用,码头附属设施推广采用不锈钢构件,推动智能化、装配化技术应用。

  四是大力推广智能化、装配化施工。加强混凝土机制砂、地基加固施工技术、大体积混凝土裂缝控制技术的成果推广应用。落实淘汰落后工艺、设备和材料工作要求。

  五是推动“智慧工地”信息化应用,推动项目建设管理数字化,鼓励项目运用自动化监测、远程视频监控、BIM技术等科技手段加强施工管控,提升工程建设动态管理和预警预控水平。开展港口工程全寿命周期监测。

  六是进一步强化平安工地实施的主体责任,重点落实施工单位平安工地建设责任、建设单位考核评价责任,将平安工地建设作为项目施工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载体和主要抓手,进一步压实项目参建各方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七是持续开展“坚守公路水运工程质量安全红线”专项行动。持续加强红线问题监督检査工作,开展红线问题自査、自纠、自改。组织开展公路水运施工风险防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加强极端自然灾害风险防控和隐患排查治理。

  此外,《意见》还进一步明确水运品质工程重点培育项目,提出了组织、管理、技术、资金方面的保障措施,进一步引导各沿海各水运质监机构、各在建水运工程项目提高认识、转变观念,提升项目质量安全管理水平,积极推动水运品质工程建设创出佳绩。(省交通质安中心)

2020-09-23 11:12:47         来源:海峡风     编辑:bj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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