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入开展特殊困难群体帮扶服务试点 编密织牢社会救助兜底保障安全网

  福州长乐

  社会救助

  兜底保障

  今年5月以来,福州市长乐区认真贯彻落实福建省、福州市《关于开展特殊困难群体帮扶服务试点工作的通知》,紧紧围绕打赢脱贫攻坚战总体目标,准确把握精准扶贫“社会救助保障兜底一批”要求,开展特殊困难群体帮扶服务试点活动,突出农村低保专项治理和社会救助兜底保障脱贫、农村低保经办中“漏保”问题、慈善手拉手等专项行动,努力克服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充分发挥政府救助、社会赞助和群众互助三方作用,认真筹划部署、周密组织实施、分级分类施策、不等不靠落实,社会救助兜底保障取得良好实效,为脱贫攻坚行动提供了坚强保障。

  一、全面提高保障标准

  坚持打破城乡差别,实施城乡居民一体化保障标准和社会救助保障金自然增长机制,全面提高社会救助保障标准,低保标准提高到每人每年9120元,特困人员半护理、全护理集中供养标准分别提高到每人每年38244元、46608元,重度残疾人生活补贴提高到每人每年2760元、护理补贴提高到每人每年1020-1380元,临时救助全区今年增加75万元,困难群众价格补贴每人每月提高100元,乡镇养老救助协理员提高到每人每年4.2万元;2020年全区财政增拨约1500万元保障困难群体基本生活。

  

  组织全区社会救助工作人员培训

  

  组织街道召开专题推进会

  二、加强政策宣传培训

  建立健全区、乡(镇)常态化分级学习培训制度,广泛开展自学、以会代训、以审代训、专题培训、现场教学等活动,结合省民政厅、市民政局和金民在线等,落实区每季度、乡镇每2个月组织一次学习培训,组织中办、国办《关于改革完善社会救助制度的意见》专题学习,先后6次召开部署会、讲评会商会,组织50余次业务培训会、对接会、研讨会,拟制和转发20余份通知,发放宣传手册3万册、书籍1000本,参训1000余人次,引导民政人员确实把新政新规学习好、理解透,在订措施、落实好上下功夫,用足用好新政策新规定,确保政策规定落地见效,确实保障困难群众权益。

  三、健全监测预警机制

  建立信息共享,以低保对象、特困人员、临时救助对象数据为基础,汇聚残疾人帮扶、教育救助、住房救助、医疗救助等,每季度开展一次信息比对,分析研判风险;构建区、乡(镇)、村三级监测体系,依托村(居)民政(综治)协管员、网格员定期开展走访探视。开展常态化筛查,6月份以来,5批次排查残疾人、重病患者、贫困边缘户、低收入家庭、困境老年人和孤儿等10类困难群众2万余人次,逐乡镇逐村逐人逐档会审、对账销号、摸清底数,建立对象及兜底保障需求台账。完善巡访机制,区每周巡访1至2个乡镇(街道),进行政策宣传、突出发现问题、突出现场解剖麻雀、突出面对面帮带,今年,1000余名困难群众列为低保申请对象、1600余名残疾人申请两项补贴、160余名特困人员申请集中供养。

  

  困难群众家庭入户巡访

  四、深入开展专项行动

  认真落实福建省民政厅“1+567工程”,5月初以来,持续开展民政领域民生兜底专项行动、社会救助兜底脱贫行动、低保扩面百日冲刺专项行动、“慈善手拉手”专项行动和农村低保专项治理、农村低保经办中“漏保”问题专项整治、民政行动领域突出问题等,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效果导向相结合,持钩下沉检查督查30余次,救助政策兜底保障安全网不够严密、各类机构服务水平参差不齐、保障对象申请不及时、基层经办服务能力薄弱、漏保漏扶漏救漏帮、救助信息互通共享不健全、社会救助时效性和有效性不高等10余个问题矛盾得到有效解决,畅通了特殊困难群体求助渠道,及时回应困难群众所盼、所急、所忧,确保群众求助有门、受助及时,确保兜底保障“不漏一户、不落一个”。

  五、落实落细兜底保障

  坚决贯彻执行中办、国办《关于改革完善社会救助制度的意见》和民政部《关于进一步做好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工作的通知》,按照保基本、兜底线、救急难、可持续的要求,强化低保兜底保障功能,适度扩大低保覆盖范围,及时将符合低保认定条件的贫困边缘户、新增贫困人口和低收入家庭重度残疾人纳入低保范围;强化特困集中供养功能,将特困救助供养覆盖的未成年人年龄从16周岁延长至18周岁,重新评估“三无”保障对象自理能力,分类定标帮扶,一人不落与村居、近亲属、养老机构签订照料护理协议,特困人员做到“平日有人照顾、生病有人看护”;强化急难社会救助功能,阶段性提高临时救助筹资标准为每人每年8元,逐步取消户籍地、居住地申请限制,由急难发生地实施临时救助,畅通申请及时报告、主动发现渠道,建立健全快速响应、个案会商“救急难”工作机制。推进社会救助“放管服”改革,将低保、特困、临时救助的审批权限下放乡镇(街道),对没有争议的救助申请家庭,可不再进行民主评议;取消可以通过国家或地方政务服务平台查询的相关证明材料,精减办理程序环节。

  今年,全区新增低保对象约700人,净增比例达1.12,发放低保救助金约3600万元;符合条件的150余名不能自理特困人员实施集中供养,全区特困不能自理人员集中供养率达96.8%,发放特困供养金约1400万元。筹措临时救助金600万元,启动“一事一议”审批5人12万,临时救助3000余人约400万元。完善社会救助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发放价格补贴8次约840余万元。鼓励符合条件残疾人主动申请,新增两项补贴约1600人,发放补贴约850万元,全区基本实现了“应保尽保、应养尽养、应救尽救、应帮尽帮”,困难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显著增强。来源: 福州市长乐区民政局

2020-10-26 16:44:28         来源:海峡风     编辑:bj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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