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抓好动员部署。厦门市财政局等相关部门领导高度重视,多次召开会议指导部署,细化工作要求、进度表、责任制,表扬先进、督促落后,推动相关工作有效落实。
二是建立通报机制。从今年4月开始,厦门市财政局定期汇总各单位预留份额完成情况,至今已对相关进展情况发出4次通报,加强跟踪督导,形成比学赶超氛围,有力推动开通激活账号、加快实施采购。
三是明确专人责任。建立预算单位政府采购贫困地区农副产品工作责任制度,明确分管领导、具体经办部门领导、经办人员作为责任主体,对落实相关采购任务承担具体责任。
四是力争提前完成。要求有条件的区、市直部门争取9月底前完成全年采购任务。鼓励各单位在落实原有预留比例基础上更多采购贫困地区农副产品。
五是强化责任落实。对工作推进缓慢、采购进度滞后的市级预算单位、有关区,市财政局等相关部门将进行约谈,视情发出监督意见书。
根据财政部《关于通报地方预算单位政府采购贫困地区农副产品有关工作情况的函》,截止8月底,厦门市采购进度为67.5%,居全国第3。截止10月13日,厦门市采购进度达91%,稳居全国前列,其中思明区、湖里区、同安区和翔安区已提前超额完成全年采购任务。(厦门市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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